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1 借条未约定利息 只还本金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举例: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李四打了借条,一年后归还,借条上没有说明利息。因此,李四只需要还10万元本金,不用还利息。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利率超过36%以上部分无效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举例: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一年,要求年底还15万元。按照新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即李四一年后最多只需向张三还13.6万元,另1.4万元利息还款无效。
3、提前还款 按实际天数计息
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举例: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一年,约定年利率36%,四个月后,李四手上突然有了钱,可提前还款本金加利息共11.2万元即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得提前还款。
- 宜昌律师在线(15law.com)热搜词
- 贷款利息 房产抵债协议 参与分配 存单质押贷款 担保人违约 以房抵债效力 以物抵债协议 关联关系 股权质押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利息 民间借贷证据 套路贷 宜昌律师 违反以物抵债协议 汇错款 借款签合同 虚假诉讼 借条加名字 合同变更抵押责任 判决书债权转让 借贷法律规定 规避执行 宜昌执行 借条 名字不对 互金平台 签订合同 卖房套路贷怎么破 以房抵债 民间借贷 夫妻债务 担保人抗辩权 保证人强制执行 信用卡民间借贷 撤诉 合并起诉 民间借贷利息 保证与担保物权 网贷中介机构管理 多份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管辖 最高额抵押 保证 追偿权 借款合同 提前还贷 不还订单贷款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