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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陷阱篇)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知名宜昌律师郑磊

*匠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装修工程地点:                                                         。
1.2 房屋结构:□框架  □砖混。
1.3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及图纸)。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全包方式。
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活动套餐装修材料明细)。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设计建筑面积:      m2,
1.7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①、 □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②、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效果图仅作为施工的参考。

第三条  双方的工作任务
一、甲方的工作
3.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及与物业管理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3.6、 参与工程监理以及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供材料进场按乙方要求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的工作
3.7、 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8、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施工过程之中出此案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3.9、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10、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及精保洁。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3.11、 甲方房产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收押金及各项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因甲方原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罚款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原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引起物业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施工过程中所耗水、电费等。
3.12、 乙方设计师负责为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署《合同书》。合同签署后,由乙方工程部派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履行,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部监理解决,设计师协助解决。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4.2、 为保障双方利益,如需变更增减施工项目时,在该项目实施前,双方须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所有增项款(金额在大于100元时)必须先交至乙方财务部方能正常施工, 所有减项款将于工程完工后在尾款中一并结算。否则按原合同内容执行,如增项或因甲方原因拆动项,须延迟工期。如乙方不按时验收签字,工期则顺延。
4.3、 在签订合同后如发生减项时,并且减项数量过多,超过合同价的5%,甲方则向乙方交付减项总额的15%作为变更的损失费。
4.4、 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须补上增加项目明细表,经甲方签字付完增项款后乙方方可施工。
(1) 合同套餐项目中材料及做法有变更或有增加项目发生时;
(2) 在合同套餐中没有,但实际工程中非做不可的项目;
(3) 图纸上超出预算表部分或变更个性化工艺部分(如电视背景及其他地方背景墙,工艺护墙,客餐厅造型顶,石膏线,墙纸墙布、釉瓷等)
4.5、 甲方可开具授权责任书,委托他人代表甲方同乙方进行工程变更协商,没有出具甲方授权委托书之他人,乙方不予接待。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 按合同及预算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5.3、 甲方购买主材,如甲方要求乙方代购,须向乙方交纳所购费用10%的代购费。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 不可抗力;
③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6.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 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可参照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
7.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 进场交接
② 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③ 防水工程验收
④ 泥瓦工工程验收
⑤ 木工工程验收
⑥ 油漆工工程验收
⑦ 工程竣工验收
8.2、 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记录单。
8.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两天内参加组织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
8.4、 工程竣工验收前一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验收完毕双方核对结算单,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尾款,乙方向甲方交还钥匙,工程进入保修期。
8.5、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字后的表格和合同条款同等有效。甲方验收认可的工程,如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只负责维修。
8.6、 甲、乙双方须在施工结束当日后一周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双方有异议不能办理时,如乙方提出完工,两日内甲方须到乙方客服部办理完工手续及备档登记或委托国家授权机关验证。两日内甲方不验收,也不提异议,私自入住等行为,视为验收合格;一旦入住,3日内必须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若甲方不按约定时间履行,乙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申诉。
8.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验收合格签字,款付清后 ,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9.1、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款项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签订合同时 支付工程款  
第二次 水电验收 支付工程款  
第三次 泥工验收 支付工程款  
第四次 木工验收 支付工程款  
第五次 油漆验收 支付工程款  
第六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 支付工程款  

















9.2、 支付方式:现金或微信、支付宝转账。(                            )
9.3、 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后的图纸施工,甲方材料到场时由乙方代表签收,且遵守现场制度。甲方如拖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乙方将下工序停此进场,由甲方承担后果。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也可由乙方指定收款员到现场收款,乙方不承担甲方将钱交给他人或让他人代买主材料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
9.4、 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的计算工程量或金额有误应更正按实结算。
9.5、 甲方不得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拖欠或拒付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 签约后,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终止方须向对方交纳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10.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额的1%/天。
10.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之日起30天内未结清尾款本公司不在对此工程进行保修。 本公司将以法律的形式追缴尾款。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1.1、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可申请有关部门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图纸、报价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改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合同将自动作废。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3、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图纸内容与预算报价(套餐明细)内容不对应时,以套餐项目内容为准。
附件一   施工图纸
附件二   预算报价表(套餐明细)

12.4、本合同仅用于本公司套餐装修单,详情见套餐明细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约
13.1、 双方《合同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承诺或协议,均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认可的书面记录方可生效,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13.2、 甲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双方商解决不成时,均以《室内装饰装修定额》计价。
13.3、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统一指挥和管理,甲方不得直接与施工工人直接联系任何事宜,否则造成礼貌不周、 语言冲突、工程返工、造价增长、材料浪费、工期延误、额外的费用。增加等情况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13.4、 施工期间甲方将提供进户门钥匙1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工程部经理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交还给甲方。
13.5、 施工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制止乙方施工,或带其他不相关人员扰乱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全权承担。
13.6、 双方未办理验收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 具体竣工验收已交付钥匙为准。

以上条款不得私自随意改动,若有私自添加或改动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郑磊律师备注:此合同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严重不公平,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还比如不能通过验收就不付款,这里你不付款他就一直拖下去,质量有问题都不能拒付工程款,等等诸如此类的合同陷阱,提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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