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郑磊律师
郑磊律师办案经验总结:别把劳务分包当成了工程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发生在施工总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承包人(可能是施工总承包人,也可能是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之间。
专业工程分包的客体是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的客体是劳务作业。
按照法律的规定,专业工程分包是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的,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则不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
按照法律规定,专业工程分包的双方当事人对发包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则按双方约定承担责任。
专业工程分包计取的是工程款,而工程款主要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和利润,所以通常工程款的数额比较大。劳务分包计取的仅仅是劳务作业的报酬,金额通常比较小。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后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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