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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冒充办理离婚登记?律师说可撤销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知名宜昌律师郑磊

被人冒充办理离婚登记?律师说可撤销
 
宜昌律师郑磊:被冒充者可将民政局诉诸法院,要求撤销此前颁发的离婚证,参与人也就是前夫或前妻作为第三人出庭。
 
民政局在办理中未严格审查,造成离婚登记主要事实要件有误,法院可撤销其颁发给原告及其丈夫的离婚证。
 
为原告丈夫与冒充妻子的他人办理离婚登记,对原告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如因冒名离婚造成严重后果,原告丈夫及冒充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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