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合同约定向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是否有效?
宜昌郑磊律师:在合同实务中,双方当事人常约定:“由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是否有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30条“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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