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离婚律师 • 正文

离婚律师谈离婚诉讼细节(二):打我了报警,算家暴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知名宜昌律师郑磊

离婚律师谈离婚诉讼细节(二):他打我了,我报警了,这算家暴吗?
 
 郑磊律师及宜昌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在办理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当事人振振有词的说遭遇了家庭暴力,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家庭暴力认定才成立呢?有什么后果呢,郑磊律师下面谈谈离婚诉讼中的家庭暴力。


一、咨询宜昌离婚律师,什么是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的定义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首先,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等“结果犯”的特点,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其次,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上的伤害。
 
 
二、家庭暴力的后果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律师谈离婚诉讼细节(二):打我了报警,算家暴吗? 

 三、宜昌离婚律师的经验说明:证明家庭暴力应具备哪些证据?
 1、录像监控等。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录像监控,可以让法官律师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这是非常有用的。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但如果报警内容只有发生纠纷,则意义并不大。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案件判决书。到了这一步,家庭暴力也是没什么好说的。

宜昌律师在线(15law.com)热搜词
离婚审判调解 指导案例 宜昌离婚纠纷 宜昌离婚律师 宜昌亲子鉴定 离婚经济帮助 宜昌离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 转移财产 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 户口迁移 婚姻法律师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迁移小孩户口 分居 离婚诉讼收费 净身出户 离婚律师费 婚姻法 赠与合同 离婚律师15 宜昌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宜昌家庭暴力 名人离婚 宜昌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离婚小孩被霸凌
宜昌律师随时问的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宜昌律师郑磊·关于我们

    您要找的宜昌郑磊律师电话:1867144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