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口头达成的土地互换约定有效吗?
宜昌某市民李先生问:我是夷陵区某村村民,1990年我和同村的村民张某达成口头协议,我用一块面积为1.8亩左右的耕田与张某一块低洼田相交换,但没有签订书面正式的合同。由于是二人私下互换,双方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出变更,互换至今,因张某用换来的田经营鱼塘。我现在觉得有点后悔,我想问律师,我们之间的口头互换协议有效吗?
宜昌律师郑磊答:你们双方之间的口头土地互换协议是有效的。按照农村习俗,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互换事实已实际发生,则互换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协议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李先生与张先生互换土地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损害其他村民的利益,双方在互换后的土地上持续耕作十几年,故我认为该土地互换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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