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宜昌市民李先生问:我一个朋友借了我3万块钱没还,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他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我3万块钱。拿到判决书后,他跟我说现在没有钱,等有钱了一定还我,当时他的情况也确实是没钱,所以我就一直等他,也没去法院申请执行。现在我听人说,超过两年没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就不管了。我和他是2013年5月6日去法院领的判决书。请问我现在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受理吗?
宜昌市律师郑磊答:法院会受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结合你的情况来看,已经超过了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因此,法院会受理你的申请,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你朋友提出时效抗辩,说你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法院就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如果你朋友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审查你的申请是否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会依法受理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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