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法 • 正文

房价暴涨,业主毁约,律师教你这么做!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徐斌
知名宜昌律师郑磊

2012 年的时候我自己买房子,看中了一套体制内的二手房,学区,位置好,就在单位楼下。业主是一对体制内的老头老太,按道理来说属于体面人,信用良好。这套房子买的时候就比较便宜,基于我对房价的理解,这个房子有比较好的投资价值。所以我在买的时候就痛快的答应了业主的条件,在报价的基础上多加了 5 万以表诚意。


签合同的时间已经比较晚了,因为条款有一些变化,中介没有准备相应的补充协议,业主就提出第二天再签。

我给中介说,你们带没带合同范本,我们可以先把官方的合同签掉,补充协议反正都是一些细节,可以稍后再补,中介马上说:好好好,这么办没有问题。

于是当天从 6 点搞到 11 点,顺利完成了签约,我立刻支付了定金。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先接到业主的电话。

“小徐啊,你中介费支付了吗?”

“还没。”

“那你先别付啊,我这边出了点状况。”

“什么状况啊?”

“我儿子买另外一套房子,买不到了,业主要涨价,所以我这里钱不够。”

“哦。需要我帮忙不?”(对方知道我是律师,而且正好是房产律师)

“不用不用,我们自己能解决,需要再给你说,你先别支付中介费啊。”

“知道了。”

“你也理解我们,我们确实是没办法了,我把定金退给你。”

“这个事情好商量!”

这通电话还没挂,中介的六七通电话疯了一样的打进来。

“徐律师,我电话打晚了,那个业主要毁约啊,你是不是刚接她的电话?”

“对呀,他让我不要付中介给你们。”

“徐律师,你可别听她的,她就是要毁约啊,她先给我打的电话,我说中介费已经付了。”

“没关系,我现在付给你。”

业主不希望我支付中介费,是因为业主想毁约,一方面想退定金,另一方面就是想退中介费,撕毁合同。一旦我付了中介费,这笔钱给了中介,退费就会比较麻烦。业主觉得我们才刚刚签了协议,效力可能还没有那么强。(又不是蒸鸡蛋)

到了所里,找了下属小冉律师,让他找个律师函的模板。我把名字一改,让他给房管局发过去。这些天这种案子很多,律师函都是现成的。

然后让中介约了房主。她讲了她的诉求,定金全部退给我,解约,我谈了我的理解,赔双倍我都不见得干,何况一倍定金。

双方差距比较大。我们谈了这样一段话。

我:阿姨。你是个体面人,我也是。你知道我是律师。

阿姨:徐斌,我告诉你,我们是过来人,我们认识比你厉害的多的律师。

我:阿姨,查封、抵押、过户你都办不成了。我现在要是愿意告你,一年后房产证就归我了。

阿姨:我也咨询律师了,不是你说的那样。

我:你的律师怎么说的?

阿姨:他说,第一,买房合同上没有我的签字,合同可以无效,第二,我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别人,第三,你这个房子是要避税的,我不配合你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你应该让他和你一起来。合同无效的事情就别扯了,法院有文件,夫妻买卖合同无效原则上举证责任在你,再者说你现在就在这跟我谈呢。

第二个我今早已经在房管局把你这个房子冻结了,你现在要是能过户出去,我也能给你把房产证打掉,你还要赔善意第三人钱。

第三,你看看咱们合同约定那个税谁付。

阿姨:当然是你。

我:当然是你。

阿姨赶快去翻合同,合同只有一份北京市建委的范本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二手房交易的税大头是两笔,个税、契税。按照交易习惯业主是拿到手价格,一切税费中介费都是购房者承担。但是这个是不符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税费契税是购房人承担,而个税是业主承担。

所以建委的范本合同是这样的:



而为了能够让业主开开心心的得到服务把房源交给中介,中介宁可让购房人承担所有费用,就必须修改这个条款。修改条款的补充协议正是由中介起草的那份,其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购房人不太有利的。

由于常年从事这类工作,对合同算是滚瓜烂熟了,我们的律师可以闭着眼睛手写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而我这次用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干脆不签补充协议,给业主挖了个大坑。

阿姨看完合同就傻了,意识到和自己的想象的不一样。

我就给阿姨说:

阿姨,你搞清楚,不是你配合我避税,而是我配合你避税。

这房子现在可能最多也就涨了十万左右,如果你非要和我折腾,我可以确定一年以后的这个时间我拿到房产证,你搬走。

然后这一年我没地儿住,我的房租钱你要出,差不多十万。

打官司我不用请律师,你要请,按照你这个房价律师费也便宜不了。诉讼费最后也是你担。

第三税费我就不管了,你该交多少交多少,也差不多十万。

第四这一年你别想从我这拿到一分钱,你就别指望卖这个房子买房了。

(沉默)

其实看了合同的时候,阿姨好像就没心思听我说话了。

我说:要不你出去给你内个律师打电话呗?

阿姨:他不是房地产的律师他没你这么……

我说:那咱们网签呗?

阿姨:我和我儿子商量一下。

后来业主妥协了,陪我办了网签,银行面签,过户的时候,我主动承担了全部的税费。

我们回到正题,这一轮北京上海深圳房价暴涨,俨然像是回到了 2013 年 2009 年的时候,购房人遭遇毁约踩破了律师楼的门槛。这个时候在各路人等的折腾下,当事人在“房事”上早已没有理智了。谈谁对谁错已经没有意义。不如多说一些,该怎么办?

购房人面对业主毁约该怎么办?
律师教你这三步。
1、给律师打电话来律所面谈
2、尽快起诉保全房子
3、打赢官司,强制过户


一切的谈判,都是以 100%的胜利为前提的,双方无非是互相退让寻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所以,购房人切忌,在对方准备充分的时候还指望靠谈判来解决问题。先起诉,再谈判。可能你这里还谈着呢,那头人家已经把房卖给别人了,或者抵押了。

 房价暴涨,业主毁约,律师教你这么做!

在今年 2 月底 3 月初的时候,我们就开始频繁接到业主这一方的电话,大部分都是咨询如何毁约的。

业主咨询毁约之后的两周到一个月时间,购房人会以业主咨询量十倍的数量来律所咨询:遇到业主毁约该怎么办?

昨天一天我就收到了同样案情的四条私信是来自购房人的。

业主想要毁约的时候,通常购房人还蒙在鼓里。所以业主比购房人先找律师,所以绝大多数购房人遇到业主毁约的时候,业主已经行动了一回合了。打了一个先手。如果双方都对法律充分了解,业主是有很大机会毁约的。

这个时候有的购房人还在问,能赔钱吗?违约金约定了 20%能赔到么?

这个方向错了,说明你就不懂法,没经验。违约金再高,基于合同法,法院未必能完全支持。即便完全支持,也未必能填平房价的上涨。加上执行难的问题,房款被拿在业主手里,导致购房人错过了购房时机。

广大购房人一般不了解,除了要求定金罚则“赔双倍”,合同约定违约金以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种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过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打赢官司,让法院把房子“判给购房人”。用法言法语说是判决业主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就可以强制执行,单方过户。

 

写到最后,又想起当年买房的事。如果老太太当时不毁约,而是找我替他儿子摆平那一套的毁约业主,说不定是个皆大欢喜的事情。不过那就和我没关系了。官司打得多了,对人性越来越麻木。

 

 

 

来源:知乎

宜昌律师在线(15law.com)热搜词
抵押房产过户交易 抵押物变现 房产评估 窝工损失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房屋托管 执行异议申请书 装修合同 装修纠纷 离婚协议房产查封 司法拍卖的房产交付 小区停车收费 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宜昌市房产交易税率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 宜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 停工损失内容 房产中介不退定金 农村房屋买卖 民事审判会议纪要 工期拖延抵扣工程款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房屋解除查封 房屋转租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宜昌租房合同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冲突 房产证写他人名字 房屋漏水 行使不动产抵押权 买卖房产 宜昌司法拍卖 实现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不予受理 湖北司法拍卖房产 经济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房产证加名字 湖北一户一宅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强制执行 延期交房违约金 房产中介赔偿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宜昌律师随时问的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宜昌律师郑磊·关于我们

    您要找的宜昌郑磊律师电话:1867144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