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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