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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知名宜昌律师郑磊

因工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湖北特别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宜昌工伤赔偿计算标准(201571日至2016630日)

1、宜昌市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474元(3290/月),即宜昌市2014年社平工资为3290/月。

22015712016630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依据:3290/

 

三、宜昌一级至十级工伤赔偿数额: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依次为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依次乘以3290/月。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依次乘以3290/月。

您还需要了解:宜昌工伤的法律规定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应该用人单位支付还是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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